2012年5月2日星期三

基督教會牧者心聲(九)

五月
 牧 者 心 聲 ()
你不能不知道的事情:浸禮、得救、與清楚得救


五月份─是教會舉行浸禮的月份,能與福音教會一同合辦浸禮,是標示著愛丁堡兩間持正統信仰的華人教會合一的見證。除了為我們四位新受浸的肢體禱告,求主堅固他們的心志、一生跟隨主之外,也請你記念我到時的證道預備。

與不少肢體閒談,不難發現大家很容易有一誤解,以為受洗便是得救。這混淆也許跟我們過往不太明白聖經的教導有關。但這混淆必需澄清!洗禮不能叫你得救!聖經羅馬書十9說:「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、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、就必得救。」約翰福音一12「凡接待他的、就是信他名的人、他就賜他們權柄、作 神的兒女。」得救-成為神的兒女-唯一的條件是信耶穌!真心的信(藉我們的口中承認而讓人得知),我們便有永生!這好像一個忤逆的兒子遠離父親,如今來到父親的面前痛哭流涕,父親便接納他,讓他回家!浸禮便是這兒子回家後,父親大宴親朋,歡喜快樂的告訴眾人這兒子如何失而復得!浸禮本身絲毫沒有叫人得救的功效,正如單憑父親的這次飲宴,不是兒子能回家的原因。兒子能回家-是出於他的悔改和父親的憐憫。這就是以弗所書二8-9說: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、也因著信、這並不是出於自己、乃是 神所賜的,也不是出於行為、免得有人自誇。」我們不像一般的天主教徒所認為,聖禮有任何的法力。任何的功德即使做多多,也斷不能叫你得救!兒子做多多的善事,若不向父親認錯,恢復父子關係,他也不能進入父家。決志信主才是關鍵!

信主後犯罪怎麼辦?我們知道基督徒也會犯罪,甚至一些信徒更犯下明顯的罪(聖經清楚禁止的),那他得救嗎?我們可以說,只要他仍是真心相信,他仍是神的兒女。他的錯天父自會懲罰,這也就是基督台前的審判(林後五10)。約翰一書一9鼓勵我們向天父認罪,「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、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事實上,一些纏擾我們的罪,我們需要不斷靠神的恩典去克服。但重要的是我們要去認,知錯方能改。有些肢體犯了嚴重的罪,卻屢勸不聽,又不肯承認和面對,教會需按聖經的要求,停止他/她的事奉。天父有時嚴厲的管教,是因為我們是祂所愛的兒女

故此,弟兄姊妹,當你偶爾跌倒,你能夠憑神的話語再次起來!千萬不要因而懷疑自己的得救!你為罪痛悔,便是神兒女的表現。約翰一書五12-13說:「人有了 神的兒子就有生命.沒有 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。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 神兒子之名的人、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。」所謂「清楚得救」,就是一個基督徒有上天堂的把握。不少基督徒胡裡胡塗,以為天父要他做足所有「家務」,給與所有「家用」,才會認他為兒女。如果你明白救恩的要道,你便知道這是異端的道理!焉有父母要兒女做足家務才認他為兒女?做到幾時才叫做足?兒女做家務和給與家用,其實是愛的表現。同樣,真正的基督徒若有任何的善行,是愛神的自然流露,是清楚得救表現,而非根據!

這些都是十分基要的道理。基督教會的弟兄姊妹,如果你有任何不明白之處,為著你屬靈的好處,千萬不要客氣跟我聯絡詢問。

你的弟兄
譚志超傳道
(如果你錯過了筆者之前的心聲,你可以在這裏翻看:j.mp/ECCCTam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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